地下錢莊吃人夠夠姊妹花賣肉一年 還不了債
更新日期:2006/11/02 04:09 記者: 蕭承訓/台北報導
一對吳姓姊妹花向地下錢莊借錢6萬元後無力償還,兩個月後債務激增為120萬元,錢莊於是強迫兩人到基隆一家護膚店賣淫贖債,日前姊妹倆逃離魔掌向警方報案,沒想到又被錢莊押回。北市刑大偵五隊昨循線逮捕錢莊及護膚店老板,順利救出姊妹兩人。
警方調查,花名「小雅」、「米可」的吳姓姊妹去年六月間向地下錢莊業者林世昌(30歲)借了6萬元,兩個月後變成36萬元,日後又再以月息兩百五十分利滾息,簽了一堆本票,最後6萬元成了120萬元,兩姊妹根本沒有辦法償債。
逃離又被抓回 幸警方救出
在錢莊業者媒介下,兩姊妹原本就在酒店打滾,後來被安排到基隆一家護膚店從事色情交易,儘管兩姊妹努力打拚,但沒有辦法趕上利滾利的速度,還了快一年,仍然無法償清債務。
今年九月間,兩姊妹趁機脫困向中山警分局報案,指控遭到錢莊業者脅迫賣淫,兩姊妹四處躲藏,好不容易過了幾天好日子,卻在前天又被錢莊業者在中山區發現逮回,繼續過著昔日賣淫過日的苦日子。
不過此時,北市刑大偵五隊已根據兩姊妹當時的報案記錄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發現兩姊妹又已被錢莊業者押回賣淫,昨天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基隆該護膚店查緝,順利救出吳姓姊妹,並逮捕該護膚店老板邱瑞坤。
負責人矢口否認 仍遭送辦
吳姓姊妹花獲釋後,相當感謝警方,並指遭到地下錢莊逼良為娼,過著非人的日子。
警方隨後逮捕該地下錢莊負責人林世昌,林嫌到案後否認自己經營錢莊,強調是「亞太」娛樂公司的員工,負責酒店小姐經紀仲介,每仲介一名小姐抽6百元至9百元,絕無逼良為娼和經營錢莊的不法。
護膚店的老板也否認經營色情交易,表示兩姊妹是在該公司工作,平日所得都是每周與林某拆帳,也未脅迫兩人。警方於訊後依重利、妨害自由等罪嫌,將林邱兩人送辦。
- Nov 08 Wed 2006 09:04
地下錢莊吃人夠夠姊妹花賣肉一年 還不了債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