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正喝花酒 崔梅蘭埋單
更新日期:2006/11/02 07:00 記者:記者蘇位榮、蕭白雪、白錫鏗/台北報導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涉嫌貪瀆案,檢調監聽發現,林忠正曾透過秘書蘇俊吉,要開發金控法務顧問崔梅蘭安排小姐到錢櫃KTV及小木屋招待所喝花酒,還指名酒國名花「段玉」到場,也曾要崔女到餐廳埋單。
崔梅蘭聲稱不敢不從,只好幫林忠正聯繫段玉,請她安排兩名「傳播妹」到小木屋。段玉本人未赴約,但傳播妹進出小木屋都被檢調蒐證的一清二楚。崔梅蘭說,有時林忠正、蘇俊吉「需索無度」,她得找藉口回絕。
不過,段玉昨天否認幫忙找小姐,並說沒有到過林忠正的小木屋。
據透露,這些傳播妹的「出場費」原本總共八萬元,崔梅蘭討價還價付了六萬元。依酒店行情,「框」一個小姐出場要一萬五千元,性交易還要付八千元不等;檢調監控認為林忠正確有喝花酒一事,但性招待部分沒有事證。
台北地院昨天審理林忠正、蘇俊吉及崔梅蘭的聲押庭,採隔離訊問,對於誰出資興建小木屋,三人的說法皆不相同。
林忠正辯稱,小木屋是蘇俊吉所有,蘇自己要求廠商代為出資興建,與他無關,他也沒有接受花酒招待。蘇俊吉表示,小木屋是他與好友共同投資興建,作為親友及開發金員工度假之用。
蒐證指出,林忠正與廠商等多人喝花酒時,叫的「媽媽桑」不止一人,為的是要變化口味,由不同美艷女郎陪才會有新鮮感;曾有中間人找其他「媽媽桑」安排小姐,還特意交代不要將找小姐的事告訴「段玉」。
中間人並特別交代「媽媽桑」,要找「辣一點」的小姐。檢調為證實林忠正與廠商喝花酒,向KTV業者調得錄影帶,果然發現林忠正與四、五名「粉味的」鶯鶯燕燕出入包廂;從七月至到案,至少喝了四、五次花酒。
崔梅蘭供稱,林忠正每次都吹噓「幫了開發金很多忙」,要求贊助小木屋興建款廿三萬元,但其實林什麼忙也沒幫過,所以公司未付這筆錢;但公司考量林得罪不起,於是幫林付了兩筆餐會費用各六千元及一萬零五百元。
- Nov 08 Wed 200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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