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獲日本指定暴力團山口組雙愛會與國內仲介業者共組跨國仲介臺灣女子赴日賣淫集團
偵辦單位:本局國際刑警科、入出境管理局、駐日代表處
查獲時間:94年12月15日 查獲地點:臺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二段140號10樓
查獲嫌犯:李○○(男、45歲),曾有竊盜、傷害、妨害家庭之刑案紀錄。
案情摘要:
(一)查國人陳ΟΟ(已入日本國籍)、日本山口組雙愛會組長大祖根勝男、組員菱木均與其他成員,國人李ΟΟ等人為意圖營利,成立仲介跨國色情組織,組織成員各司其職,並由李ΟΟ於各大報社刊登內容「徵赴日酒店服務小姐、自營、生意好、可借支供膳宿、親自接住」,並由李ΟΟ與應徵小姐面談,而李ΟΟ更購置多線人頭行動電話刊登於各大報紙,作為犯罪用途使用,並載送誠徵赴日上班小姐前往機場,交給日本酒店媽媽桑或不知名之臺灣女子帶其出境至日本,再載往酒店確認護照與機票扣押無訛後,再將仲介小姐之經紀費與上班小姐欲借貸之金額,再轉交給臺灣的李ΟΟ,為使被害人赴日賣淫,該組織成員以不實或誇大之言詞煽動誘惑被害人,並可讓被害人預支薪資而從中收取仲介賣淫之費用;當被害人脫離家庭赴日後,酒店業者便強行收取被害人之護照與機票,將其全部集中於一間公寓房間,限制其行動自由,若赴日酒店上班小姐無法還債,日本山口組雙愛會組長大祖根勝男、酒店媽媽桑、組員菱木均與其他成員則會以暴力相向,告知被害人除非接客從事性交易還債,否則不可能讓其返臺,若不從則有可能被調至日本偏僻地區之私娼寮或酒店,或被嚴重凌虐。
(二)94年9月30日被酒店控制之臺灣小姐至日本後,護照、機票便被酒店媽媽桑陳ΟΟ所扣留,多人擠在一間小房間,同時被幫派份子嚴格控制行動自由強迫接客,若有不從則被拳打腳踢並恐嚇若不聽話則會被丟入大海餵魚,而陳女等臺灣小姐也曾經向日本客人求助,惟客人也都知道大祖根勝男是日本幫派暴力份子,行事風格凶殘,並有多名手下魚肉鄉里,多不敢得罪拒絕提供協助,因而臺灣小姐在日本東京千葉縣山武郡橫芝町粟山之「鷗」酒店宿舍,商量利用監視空隙脫逃,請求日本路人協助幫忙,聲稱被騙赴日酒店上班,同時護照與機票被扣留並被暴力強迫賣淫,且遭日本幫派份子看管及毆打,陳女等人則趁機脫逃,隨即電請駐日代表處提供緊急協助,然而因為時間緊迫且陳女所在地處偏僻,駐日代表處之官員便告知其正確脫逃路線與聯絡方式,同時要陳女等人向路人求援,請求載往轄區之成東警察署接受保護,為免陳女等人被日本幫派份子尋獲,駐日代表處並電請成東警察署以維護人身安全為由、刑案偵辦需要與未攜帶護照為由,將陳女等人予以留置保護。另日本警方根據駐日代表處之通報與陳女之報案筆錄,於94年10月4日派員搜索該酒店與宿舍,並依照「賣春防止法」等罪嫌,逮捕指定暴力團「雙愛會」組長大祖根勝男(陳虹樺之日籍配偶)、負責監視酒店小姐之組員菱木均等二人,並於94年10月12日逮捕酒店業者陳ΟΟ(已放棄臺灣國籍,歸化為日本國籍)等人,目前皆在押等待訴審中。
(三)日本警方查出酒店媽媽桑夥同日本黑幫山口組脅迫臺灣女子賣淫情事,隨即由日本警察廳、千葉縣警察本部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刑事警察局尋求共同偵辦,本局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與日本警方密切聯繫交換情資,接續查緝臺灣色情仲介掮客,並由千葉縣警察本部課長中島擔任連絡官,透過駐日代表處持續與本局專案小組聯繫,根據日本警方表示,本案係日本政府於本年6月間,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增列人身買賣罪刑責後,首次查獲之適用案件,深具指標性作用,故期盼與我國警方合作,查辦該犯罪集團在臺據點;同時告知我方若需本案相關資料,皆可進行情資交換,全力提供協助,本局經長期蒐證跟監鍥而不捨,終於順利拘提嫌犯李ΟΟ等人,本案遂為臺日警方共同合作打擊犯罪之成功案例,更印證打擊犯罪不分國度與國界。
(四)經訊據犯嫌李ΟΟ等人對於長期於報紙刊登廣告,仲介臺灣女子前往日本酒店賣淫之犯行均坦承不諱,本局將持續與駐日代表處人員積極協調日本警方,加強過濾查察色情掮客,避免不法份子利用入出境之漏洞,讓更多無辜受害的女子,受到人蛇壓榨凌虐。
- Apr 15 Sun 2007 18:05
破獲日本指定暴力團山口組雙愛會與國內仲介業者共組跨國仲介臺灣女子赴日賣淫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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